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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殯葬”一詞的發展演變
“人生自古誰無死!”死亡,作為人生的一種自然歸宿,是人類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。由此而產生的中國喪葬禮俗,生動地反映了中國喪葬歷史的發展過程。殯葬作為意識形態的產物,與當時的經濟生活、政治制度、思想觀念、宗教信仰,以及人們所處的社會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,在不同的歷史時期、地域、民族中反映出不同的形式和特點。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,殯葬行為不斷發展、演變,留下了漫長而曲折的足跡。
早在100多萬年以前,生活在中華大地上的元謀猿人、藍田猿人、北京猿人等就開創了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文明。人類對死亡的認識經歷了從無知、朦朧到深刻的過程,人類的殯葬活動逐步規范。
中華民族的殯葬習俗和殯葬文化源遠流長。根據考古發現,人類早期埋葬逝者的遺跡,在歐洲有舊石器時代中晚期距今約75000——35000年的尼安德特人,在中國有大約18000年前舊石器時代的山頂洞人。夏商周時期,殯葬禮儀已向系統化、程序化的方向發展。特別是周代,這是一個崇尚禮儀的時代。對周人來說,殯葬禮儀是一種文明的象征。據記載,當時的殯葬禮儀已初具雛形,三日大殮、棺槨制度、明器制度等都已出現。到了春秋戰國時期,殯葬禮儀已基本具備完整形態。秦漢時期的殯葬禮儀大體上繼承了春秋戰國時期的殯葬禮儀制度,并進一步趨于隆重化。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殯葬禮儀大體上與漢代相同,只是漢代明器陪葬之風甚盛,至魏晉時卻衰落了。唐代殯葬禮儀在參照周禮的基礎上更加系統化、程序化。逝者從去世到殯葬、祭奠完畢,共有66道儀式,這也從一個特定的角度反映出唐代盛世的面貌。宋人對殯葬禮儀也十分重視。宋朝時政府為了整飭禮儀、敦厚風俗,曾多次頒發新的殯葬儀注,嚴立禁約,其中影響最大的當數推行《政和禮》。明、清兩代的殯葬禮儀主要依據《儀禮·士喪禮》,形成了一套隆重而煩瑣的殯葬禮儀。
中國古代殯葬是歷史的產物,殯葬習俗和殯葬文化是社會習俗和文化的一部分,是生者為紀念逝者而建立、形成、發展起來的習俗和文化,也是社會禮儀的一個重要內容。因此,它反映并長期受制于社會傳統。中國古代殯葬文化有崇尚文明、敬老尊長、寄托哀思的合理成分,這對豐富我國當代的殯葬禮儀文化也是有啟迪作用的。
殯、葬、祭的區別與聯系
“殯葬”亦稱“喪葬”,“殯”和“葬”原本是兩個相互聯系卻又分開的、不同的獨立行為,是人類自然淘汰的過程中對逝者遺體進行處理的文明形式,是社會發展的產物,也是文化傳統的組成部分。
“殯”者,指逝者入殮后停靈(停柩)以待葬,是生者對逝者的哀悼形式,多為傳統禮儀。“殯”,一作“停柩”解,如《禮記》“殷人殯于兩楹之間”(即商朝人將棺材放在堂屋前面的兩根柱子之間),“周人殯于西階之上”(即周朝人將棺材放在堂屋西邊臺階的上面);一作“葬”解,如《荀子》“三月之殯”。《辭海》對“殯”的解釋是“殮而待葬”。“殮”是指給遺體穿衣下棺、收殮入棺。“殮而待葬”是指已經給遺體穿好衣服,下置棺中,但尚未掩埋的這一段時間。
“葬”者,指掩埋遺體,是人們對逝者遺體的處理方法,不同地區、不同民族盛行不同的葬法。“葬”作“藏”解。葬,原意指土葬,后來引申為處理和掩埋逝者的遺體,即對逝者遺體的處理形式,如土葬、火葬、水葬等。《禮記》為“葬”作了這樣的解釋:“國子高曰:‘葬也者,藏也。藏也者,欲人之弗得見也。是故衣足以飾身,棺周于衣,槨周于棺,土周于槨。’”即置逝者于棺中,待以賓客之禮,諸如表彰逝者的德行、功績,舉辦讓親友故舊前來吊唁、祭奠等儀式,以此表達人們對逝者的懷念。“葬”作為逝者遺體的處理方式的含義一直延續至今。“殯葬”就引申為喪事活動及其禮儀規范。
現代社會,人們已把“殯”“葬”二字合起來,現在的“殯葬”指的是處理逝者遺體的方法和對逝者哀悼的形式,包括發訃告、向遺體告別、開追悼會、致悼詞、送花圈挽聯、出殯送葬、安葬、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喪葬事項,表示人們對逝者遺體處理的整個過程。此外,對逝者的祭祀也屬殯葬范疇,如清明上墳祭祖等。
“祭”者,是指對先人的追念活動,祈禱福佑后人。“祭”在《辭海》中解釋為“祀神、供祖或以儀式追悼死者的通稱”。現代主要指祭祀、祭奠、祭禮。“祭祀”是“備供品向神佛或祖先行禮,表示崇敬并求保佑”,而“祭奠”是“為死去的人舉行儀式,表示追念”。兩者既有相同之處,又略有區別。我國古代十分重視祭祀、祭奠活動,如祭奠始祖、宗廟祭祖、祭墓奠先。特別是祭墓(即掃墓)活動,至今盛行,其中有祭奠親人的,也有祭掃烈士墓地的。祭奠親人一般從逝者遺體下葬后開始,要經歷“三七”日(死后第21天,以下類推)、“五七”日、“七七”日和“百日祭”。往后的祭奠活動主要在每年的清明、七月半(農歷七月十五)、冬至等節令進行。
“殯”“葬”“祭”之間既相互聯系又有區別。
其聯系表現為:殯、葬、祭是殯葬活動中相互連接的、不可缺少的三個階段,具有時間上的繼起性;祭是殯和葬兩個活動采用的主要形式,這兩個過程中都含有祭的意義的行為,如追悼會、悼詞、在遺像前鞠躬、下葬時墓前的香燭供品、為逝者建墓樹碑等。
其區別表現為:殯、葬、祭的時間延續程度不同、活動空間跨度不同。從時間上看,殯和葬僅局限于從逝者去世到遺體被掩埋這段時間的活動,而祭的活動則從葬后算起,可無限延長。如黃帝、炎帝作為漢族的祖先,雖距今數千年,但人們至今還在祭奠。從空間上看,殯和葬的活動一般在逝者家鄉、居住地或死亡地進行,其活動范圍相對狹小且固定,而祭的范圍則很大且不受地域的限制。一個知名度高、社會關系廣、對社會貢獻大的人逝世后,其悼念活動有可能在全國甚至世界范圍開展。